南平1.3万余名青年报名参军 大学生入伍有优待政策
2014-07-10 11:05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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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创业扶持待遇。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创业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上接第1版)享受招聘安置待遇。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
享受一次性奖励金等补助。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
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补偿。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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