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联手打击“黑车”“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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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张师傅:在南平开出租打表,司机赚不了。南平市区断头路多,很多地方接客开到目的地,却接不到回头客;而且坡多、道路狭窄,耗油本就大,一旦碰到堵车,耗油成本又要增加。
的哥司机李师傅:要管,得先管“黑车”、“摩的”。火车南站门口停着的全是“黑的”,我们连停车位都找不到。
网友“npqcc”:单方面整治非法运营的“黑车”、“摩的”也不是办法。如果的士司机都能按规定经营,做好服务、不乱收,大冬天谁会坐“摩的”?而且“黑的”“摩的”不安全、发生事故没人善后。
网友“nphyp”:要以市场手段调整、规范的士运营。如果把的士的营运准入门槛放低,让更多的遵守政府法规的的士运营管理公司加入竞争,那些不打表的自然会被市场淘汰。
网友“豪哥”:盼望有关部门强硬到底,我们市民是政府进行出租车整治工作的坚强后盾,也希望借此契机,彻底放开出租车牌照,彻底解决南平出租车不打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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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出租汽车在运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从事起、讫点均不在本车籍所在地的营运,或者从事、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无《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或者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无正当理由拒载,或者未经客车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或者交接班前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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