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 南平市11个村共获1650万元

闽北日报   2021-08-27 09:32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省财政厅于近日发布通知,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12000万元,我市11个村共获1650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和任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机制,确保支持产业振兴示范村工作取得实效。

  我市获得补助的11个村分别是:武夷山市星村镇黎前村、政和县东平镇碗厂村、延平区洋后镇坑门村、顺昌县双溪街道余墩村、顺昌县郑坊镇兴源村、建瓯市房道镇上庠村、浦城县石陂镇碓下村、邵武市和平镇朱源村、松溪县溪东乡雷畲村、建阳区徐市镇南槎村和光泽县止马镇杉关村。(卢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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