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明确20个职业工种与职称专业“贯通互评”

闽北日报   2021-08-24 08:4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畅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市人社局于近日创新出台《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目录(试行)(第一批)》,率先在全省明确首批20个职业(工种)与职称对应关系。此举将有力推动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贯通发展,为我市“3+4+5”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根据《通知》,我市将实现技能与职称“横向贯通”,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评审互通“壁垒”。对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首批20个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申报参加相应等级职业技能评价时,可免试理论考试,实现技能与职称互通发展。

  此外,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前提下,我市还将为技能人才实现“破格参评”。《通知》明确,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且为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具体包括了:对获得相关省、市有关技能称号以及职业技能竞赛名次的技能人才,可直接参评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对取得市级特级工艺美术师、特级制茶工艺师等实用性人才荣誉称号的,可免实操直接参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对获得国家级技能称号、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正高或副高职称评审。

  标准是开展职称评审的标尺和依据,标准是否科学,直接决定人才发展的方向。为了破除以往“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充分体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特点,我市放宽职称评审“限制条件”。《通知》明确,对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我市职称评审,且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与职称评审的限制条件。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增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并更新发布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目录,大力促进两类人才贯通发展,强化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汤文娟 毛顺练 包翔)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天下寻宝工艺中心预计明年试营业
  • “闽超”平潭队吉祥物“麒麟仔”正式亮相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涉及虚假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