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委市政府出台十条措施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闽北日报   2021-06-03 09:50

  5月29日,南平市委市政府出台《南平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总目标,精准发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重点从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研支撑作用等方面提出十条措施,加快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打好新一轮教育翻身仗,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措施》既全面贯彻国家层面关于教育工作的擘画部署,又针对我市教育的重点难点对症施策。《措施》中将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列为首位,要求党委政府每年安排专题调研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并把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和市大督查机制。同时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打造“一校一品”德育品牌。

  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措施》提出,深化与省内外名校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理顺市教科院和市教师进修学院管理机制,强化教研支撑作用,实行培训和教研分离;支持市、县教研机构“高位嫁接”优质教育资源,与学科研究、指导实力强的教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多渠道筹措教育基金,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开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

  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措施》明确,完善校长和教师考核评价,侧重师德师风和教学质量考评;开展教学比武、教学研讨等,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与素养;简化招聘程序,优化政策保障,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每年安排80万元奖励,表扬一批在提升教育质量工作上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我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南平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考评管理的若干办法(试行)》《南平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考评管理的若干办法(试行)》《南平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与《措施》同步出台。 (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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