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超速50% 9位驾驶员被扣12分

闽北日报   2021-03-03 11:28

  本报讯 记者1日从南平高速交警支队获悉,2月份,9名驾驶员因在高速上超速50%被扣12分。

  2月27日14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建瓯中队在长深高速(闽)下行小桥服务区开展交通安保严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时,远端电子监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豫U拍照的小轿车的车速达到152km/h(路段限速100 km/h),超速53%。民警在服务区将该车辆拦截检查。不到1个小时,民警又在服务区拦截一辆浙B拍照的小轿车,该车车速达到157km/h,超速57%。民警依法对两位驾驶员超速50%以上未达80%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他们15日内到大队窗口进行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超速行驶时,驾驶人疲劳程度增加,反应能力下降。并且,超速行驶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等。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路段设置的限速标志,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卢国华 谭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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