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出台七条措施 促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闽北日报   2021-02-28 23:36

  26日,笔者从市工信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南平市促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七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七条措施》),从鼓励以商招商、经营贡献奖励、支持增产增效、鼓励以投代招、推动科技创新、强化人才保障、优化企业服务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加快我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将有力推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七条措施》在加强对存量企业培优扶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增量企业的培育力度。对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商会、协会、中介机构等新引进市域外关联制造业企业的,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对新引进关联制造业企业的引资方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0万元(其中食品加工和林产工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集群制造业项目,从完工投产当年起,以企业经营贡献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按80%、后2年按50%为计算参考给予奖励;对增资扩产且年产值较上年度(其中2021年较2019年)增长10%以上的重点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待项目完工投产后,按照其经营贡献地方留成部分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40%为计算参考予以连续三年奖励。

  《七条措施》还明确,将继续执行我市2018年之后出台的相关工业发展政策措施,对重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和产业链关键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吴剑锋)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亮点回眸
  • 三明市再添两条省级“最美乡村‘福’路”
  • 三明市114个项目获国债资金支持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