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公诉一起涉嫌职务侵占案

福建法治报   2021-02-07 19:01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日前,由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开庭宣判。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经依法侦查发现,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王某某在建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出纳一职,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的钱款转至自己账户据为己有并挥霍,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同时王某某还通过制作虚假凭证来掩盖其亏空的事实。后公司发现大量钱款被亏空后报警。王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范淑敏 罗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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