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试行“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办法 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闽北日报 2020-08-17 08:56
近日,延平区四鹤街道上洋村党员陈堂春利用“党员积分评星”的积分兑换了几张溪源峡谷景区的门票,炉下镇下岚村党员林顺兴则依靠“党员积分评星”加分项荣获炉下镇“五星级文明户”荣誉称号。“在‘党员积分评星’制度的激励下,延平区广大党员形成了你追我赶,锐意进取的良好态势。”延平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延平区试行“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办法,推进党员积分制度和乡村振兴工作相融合,通过量化管理促进党员作用发挥。每名党员年度初始基本分值统一为80分,加分项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11项;扣分项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未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等18项内容。
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抓好党员积分评星工作的关键人,于每月10日对党员进行考评和公布积分,并根据年度积分进行定级评星和授牌。截至目前,延平区共评定“五星级党员”526名、“四星级党员”1447名,促进了广大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