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91个重点村共获得1820万元补助

闽北日报   2020-05-09 09:59

  记者昨日从南平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下达2020年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8000万元,每村20万元。我市91个重点村共获得1820万元补助。

  为做好省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我省今年继续从省直单位捆绑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400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该资金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

  我省2020年度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210万元也同步下达,我市获得30万元。该经费不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省派驻村干部的会议培训、工作调研、差旅费、生活住房租赁、慰问省派驻村干部等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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