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各地开展不同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

闽北日报   2019-06-28 09:40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闽北各地开展不同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毒品犯罪不仅危害身体健康,由此而引发的抢劫、盗窃等次生犯罪案件近年来也呈现多发之势。社会公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幸福,请务必远离毒品。

  建瓯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最高获刑十年

  本报讯 国际禁毒日前夕,为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增强全民反毒、禁毒意识,建瓯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其中,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间,被告人邱某友与龙岩市连城县吴姓男子(在逃)共同策划在建瓯市非法生产麻黄碱,并租下闲置仓库作为生产制毒物品的设备工具与原料的中转站,又在建瓯市一林场附近搭建简易竹棚作为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的工厂,并安排人员在旁边养鸡,用于掩饰厂房内的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活动,同时安排人员望风。2017年3月28日,开始组织人员在该制毒工厂内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2017年3月29日,建瓯市公安局查获该制毒工厂,并在现场地面上起获被倾倒于地上的黄褐色固态状物品496公斤及制毒原料。2018年9月30日,被告人邱某友在晋江市石狮市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吴燕之)

  浦城多部门开展禁毒宣传

  本报讯 6月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同时也是“虎门销烟”180周年,为开展好浦城县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刻地了解毒品的危害,浦城县禁毒办牵头组织该县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疾控中心)、教育局、人社局、妇联、团县委、总工会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方志敏广场举办主题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毒资料、展示禁毒图片、现场咨询等形式,对群众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据悉,此次活动共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0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据浦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夏志强介绍,2017年浦城县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吸毒人员156名;2018年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吸毒人员72名。毒品价格虽然居高不下,但在相关部门的高压打击态势下,吸毒人员和毒品犯罪嫌疑人却在逐年递减。通过营造禁毒浓厚氛围,可以提高全社会禁毒知晓度和覆盖面,推动禁毒斗争深入持久开展,为构建无毒和谐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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