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 促进青年就业

闽北日报   2019-06-26 10:36

  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助力青年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自2019年至2021年,我市将用三年时间组织108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每年六七月为毕业季,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联合下发通知,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按照通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围绕明确见习对象、开发见习岗位、搭建对接平台、加强见习管理、加大跟踪扶持等方面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工作,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即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的毕业生和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补充,符合条件的青年可关注我市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据介绍,青年见习计划的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与此同时,我市对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单位在见习期内提前(实际见习时长不少于原定见习期的三分之一)接收(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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