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拒不执行判决 一“老赖”被拘役
闽北日报 2019-04-15 09:42
“被告人吴某良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4月3日,在政和县法院第一法庭,又一个“老赖”受到刑法的惩处。
吴某良因合同纠纷,成为涉案标的近十万元的两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吴某良名下有一辆小车及与其妻子名下共有一套商品房,但他却不主动履行民事判决书。当执行干警对吴某良实施司法拘留的过程中,他还利用干警给他手机联系亲友筹款的机会,将自己手机内的钱款以微信转账方式转走15000元。经司法拘留后,吴某良仍不履行法定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作如上判决。
据了解,近年来,政和县法院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合力,将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通过刑事惩罚手段给一批失信拒执的“老赖”一记重拳。2018年10月以来,法院已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