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闽北日报   2019-04-01 09:40

  ­3月21日,浦城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黄某忠与被执行人敖某荣系邻居,去年6月,黄某忠因敖某荣将石块等杂物堆放其家门口并设置木架,阻碍其正常通行,遂将敖某荣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敖某荣限期排除妨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纠纷所在地做敖某荣的思想工作,动员其自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敖某荣态度蛮横,拒绝执行。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局协调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相关人员到场,邀请4名县、镇人大代表监督,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敖某荣的妻子黄某妹强行进入执行现场阻挠执法,行为极其恶劣,劝阻无效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

  ­案件执行完毕,黄某妹因妨碍执行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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