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到顺昌调研
闽北日报 2019-03-14 09:39
近日,南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到顺昌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龙山红军烈士墓、东方军广场、东方军政治部旧址、苏维埃政府旧址、彭德怀办公旧址、人民戏院等红色遗址,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调研走访,详细了解顺昌红色历史文化现状及遗址保护的情况。座谈会上,顺昌县文旅局局长李元生就当地红色历史文化遗存及保护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参会人员逐一对如何有效保护红色历史文化遗存的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顺昌已登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4处。其中,红色文化遗存26处,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山红军墓、谟布乡农工会旧址、东方军政治部旧址、古佛庵战斗旧址、谢屯青云殿(东方军第4师师部旧址)、谟武文苑(谟武文苑革命历史展室)、东方军天后宫筹款站等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