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城:燃放烟花违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闽北日报   2019-02-01 09:12

  ­“阿姨,今年春节限制燃放鞭炮,要放的话请安排在年三十、初一、十五……”1月31日上午,延平区紫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刘阿姨递上《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不忘叮嘱几句。

  ­1月29日,南平市政府发布通告,划定延平中心城区春节期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段。1月31日,延平区召集城区6个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召开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春节禁燃限放工作。

  ­对“禁燃限放”新规,刘阿姨表示理解:“过年嘛,图个热闹,但是这东西放多了确实污染环境,这样统一限放就很好。”83岁老人杨树忠也说,烟花爆竹燃放往往带来噪声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支持新规定,保证安全,欢欢喜喜过年最重要。

  ­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是安全燃放的重要保证。延平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操新泉介绍说,今年春节,延平中心城区共许可设置8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除对各个销售点每日巡查外,区应急管理部门还将会同各部门开展督查检查,严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延平区水文站码头销售点负责人李旺春告诉记者,目前在售的烟花爆竹种类均为C级和D级。其中,D级产品大多为环保型产品,含药量少,安全系数高,适合近距离燃放。

  ­记者从延平区委文明办、宣传部了解到,为营造浓厚的禁燃限放氛围,有关部门将在春节期间推送公益短信,提示广大市民遵守“禁限放通告”;各级文明单位将采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张贴告示、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延平区现已印制《禁燃限放公开信》近30000份、禁燃标识10000多份、《延平中心城区春节期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逾800份,分发至城区各个街道,全区社区干部将入户宣传禁燃限放政策,梅山街道还设置了专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据了解,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在延平中心城区禁限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记入不文明行为档案。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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