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达8400余万

闽北日报   2018-07-02 09:21

  ­近期,一些犯罪分子抓住一些民众急于通过投资来实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的心理,以各种手段为诱饵,非法吸收大量资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损害民众利益。日前,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案人数2000余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8400余万元。

  ­延平区检察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胡某某通过注册成立某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借款,并许以高额利息,后将借来的钱以更高的利息借款给他人或公司以赚取利息差。从2006年8月至2014年2月共计借款群众达2000余人,借款非法吸取金额高达8400余万元,已造成群众损失3600余万元。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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