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法院就执结了一起网贷纠纷案

闽北日报   2018-06-25 09:41

  ­近年来,借助互联网优势,网络贷款悄然兴起,由于其借款准入水平低,借款手续简便,很多人选择了网贷。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借钱不还,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就执结了一起网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张某华于2017年4月23日,通过西藏玖富互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居间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本金总额5067.61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9.15%。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442.67元。张某华自以为网络借款没有担保、抵押,自己不还钱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损失,所以并不打算还钱。由于张某华未按期还款,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松溪法院于2018年2月受理该案。

  ­在法院执行局干警的解说下,张某华得知如果拒不履行裁决书生效的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立即表示愿意还钱,坚决不当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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