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延召开

闽北日报   2018-05-30 09:36

  ­5月28日至29日上午,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兰斯文,副主任武勇、符水俊、潘剑才、何光松、潘敏芳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钟文龙、朱仁秀,市法院院长黄石勇、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矗、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两名公民旁听。会议分别由何光松、潘敏芳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度重视,在打击和防范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犯罪高发势头,加强宣传预警,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南平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顺利通过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有效落实整改,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我市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要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攻坚突出的环保问题,努力实现我市经济发展“高素质”和生态环境“高颜值”。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的初步审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该《草案》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河岸生态保护的特色和重点,规范的内容基本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总体可行。将进一步修改后,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经过审议和修改,将形成《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草案)》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

  ­会议表决通过市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兰斯文还传达了全国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的主要精神及近阶段市委中心工作。他强调,要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努力为我市的绿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后,还举办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讲座。(陈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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