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区通报两起官员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2015-12-27 07:5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27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南平市延平区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太平镇坐收坐支、违规报销香烟和娱乐场所费用。时任太平镇镇长、现任太平镇党委书记张志雄被处党内严重警告,时任太平镇党政办主任黄恩德被处党内警告,时任太平镇人大主席兼岳溪电站站长陈礼灿被诫勉谈话。 塔前镇政府以“开门红、高温补贴”的名义,五次违规给镇政府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32500元,镇长林礼青被处党内警告。(海都记者 李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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