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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赃车数罪并罚 浦城一男子被判5年

2015-10-19 15:12 来源:闽北日报 0

  明知别人盗窃摩托车不仅没有报警,反而利用盗窃者不敢报案的心理将摩托车抢了过来。13日,浦城杨某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6月,杨某与朋友在浦城城关闲逛,看到初中生小叶骑着一辆银色摩托车在一家西式快餐店门口兜圈,摩托车的电门是被钥匙套开,车前方保险杆断裂。两人认定这车是赃车,并打算把车“搞过来”卖点钱花。于是,杨某与朋友上前围住小叶,逼迫其将摩托车开到仙阳镇一桥洞内,追问车子来源。摩托车是小叶的同学从仙阳菜市场偷来的,小叶因害怕事情暴露辩称是向同学借的。杨某见其神色慌张便顺势称车子是他朋友丢失的,并要求返还。为了达到目的,他从自己的助力车底下抽出一把长约60公分的砍刀,用刀背砍向小叶手臂。之后,杨某又打电话叫来朋友郑某(谎称是失主),两人强行将车骑走,并将车子以500元卖掉。

  去年7月28日,车主无意中发现自己的车子在一家修理店门口,遂案发。案发后,杨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自己曾多次盗窃土狗、电动车辆,并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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