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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小升初”方案: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2015-06-15 14:10 来源:宁德网 0

  蕉城区招委会日前公布了蕉城区2015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明确了今年中心城区“小升初”的招生方案。

  记者从蕉城区教育局中教股获悉,今年秋季蕉城区初中新生招生依然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的证明材料更规范。此外,蕉城附中按照所划片区招收蕉南、蕉北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外,蕉南、蕉北其他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自愿原则要求到蕉城附中就读的不受限制。

  关键词:招生原则

  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2015年秋季蕉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划片入学,城区户籍(含东侨经济开发区、城南镇)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照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区域就近划片入学(相对就近)。招生对象为2015年蕉城区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完成小学阶段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招生学校有蕉城区树德学校和宁德市实验学校,按小学毕业生自愿原则提前招生。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3日前到申请就读学校申请登记。

  蕉城区农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划片直接录取。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日。

  凡已被民办学校提前招收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城区初中校报名申请。经报名抽签已确定接收学校招收的学生,不得更换学校。按照规定,城区初中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不超过50人。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城区(含蕉南、蕉北、城南镇、东侨经济开发区)确认时间截至2015年 6月30日。

 关键词:蕉南、蕉北户籍毕业生

  申请时间:7月8日~10日

  蕉南街道办事处、蕉北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的接收学校是宁德十中、蕉城中学、蕉城附中、东侨经济开发区中学,原则上按照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区域就近划片入学。蕉城附中按照所划片区招收蕉南、蕉北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外,蕉南、蕉北其他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自愿原则要求到蕉城附中就读的不受限制。东侨经济开发区中学接收蕉南街道办事处、蕉北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区域限制。

  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8日至7月10日到片区相应的学校报名申请。如果片区内学校登记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无法全部接收片区内生源时,由区招委会采取抽签的办法将多余学生分流到城区其他招生计划数未满的学校。学校招生计划数余额优先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就读。还有余额的学校,用于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关键词:东侨、城南户籍毕业生

  由东侨中学、蕉城中学分别接收

  东侨经济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东侨经济开发区中学直接录取;城南镇户籍(含陈家洋水库移民子女)的小学毕业生由蕉城中学直接录取。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8日至7月10日到相应的学校报名登记。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申请入学所需证明材料更规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接收学校为宁德十中、蕉城中学、蕉城附中、东侨经济开发区中学、蕉城民中、蓝田学校和蕉城区其他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外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家长除了带暂住证等外,还需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劳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外出人员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必备材料,于7月13日至15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居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领取并填写《2015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登记审核表》申请登记。暂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今年6月30日。

  蕉城区乡镇进城流动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今年家长还需持暂住地派出所证明,由家长或监护人随带出租房屋<含自建房>的租赁合同及派出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持填写好的《租赁房屋信息采集表》前往暂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派出所录入审核后出具证明。7月1日至7月3日,家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学校登记,经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于7月13日至15日到城区居住地所辖片区的初中学校申请登记。不属蕉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父母在城区所持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金涵乡政府所在地金涵村(含“造福工程”搬迁在金涵乡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生就读于蕉城区民族中学。

  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登记两所(含两所)以上学校的,取消报名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余额数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该校录取对象,每位申请人只限抽签一次。抽签时间:2015年8月26日。抽签尚未抽中的,外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流到蕉城区民族中学、蓝田学校和蕉城区属其他学校就读;蕉城区乡镇进城流动人员子女不愿意分流到蕉城区民族中学、蓝田学校,回原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

 关键词:其他特殊人员子女

  登记时间:7月20日前

  在城区居住的洪口、官昌水库建设的移民子女;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做出相关规定的相关人员子女;在蕉城区内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户籍在农村的中小学教师子女;蕉城区现役副团级以上军官的子女和肢残达二级以上的蕉南街道办事处、蕉北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毕业生;五类人员的子女等,要求在蕉城区学校就读的,都应于7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记者 孙丽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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