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宁德市车辆没“绿标”不能驶进旧城区
2015-05-04 17:54 来源:宁德网
0
宁德市中心城区无绿标车限行路段,将从八一五路扩大到旧城区的所有中心区域。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6月1日起,无绿标车将不能驶入蕉城南路—蕉城北路—环城路—东湖路—塔山路—福宁南路—万安西路范围内的道路。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宁德市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实施限制无绿色环保标志汽车通行的措施,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包括无环保标志机动车和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八一五东路、八一五中路、八一五西路通行。
而根据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近日发布的通告,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6月1日起,宁德市中心城区扩大实施限制高污染机动车通行的措施。每日7时至22时,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无绿标车限行区域”,即蕉城南路—蕉城北路—环城路—东湖路—塔山路—福宁南路—万安西路范围内的道路(含)通行。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为了宁德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汽车排气污染控制,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限制通行的车辆(无绿标车)指未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他还提醒,已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应将环保合格标志贴在不影响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视线的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无绿标车驶入限行区域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依法给予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的限制。该负责人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交通指示牌的指示行驶。(记者 林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