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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威胁女友拍婚纱照 强迫女友结婚登记获刑6月

2015-04-19 11:45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近日,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某伟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男子为逼女友去拍婚纱照,竟然持刀劫持女友去拍照。2014年11月30日下午,男子马某伟从福安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开往寿宁县寻找女友范某梅。当晚9点许,马某伟在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一家牛杂店门口找到了女友,于是,他要求女友和他一起离开店里,但遭到女友的拒绝。

  被拒绝后,马某伟从店内取来一把菜刀,强行将女友劫持上车控制住,还捶打女友,随后将女友带到宾馆。

  第二天上午,马某伟用语言等方式威胁,逼迫女友去拍摄结婚照,并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在得知女友家属报警后,马某伟又强行将女友带到宁德、福州等地。后经女友劝说,马某伟和女友一同返回寿宁。

  但12月2日上午8点许,马某伟再次强迫女友和他一同前往寿宁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路上,范某梅趁人多拥挤逃脱。

  后来,范某梅出具谅解书,对男友马某伟的行为表示谅解。近日,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某伟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海都网记者 曾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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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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