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一男子与醉酒男冲突 推一把致伤赔7万元又获刑
2015-04-07 11:21 来源:宁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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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喝醉酒了,我只是不想帮他拿酒,没想到轻轻一推,造成这么严重后果!”近日,当获知自己为当初一时失控行为赔偿7万元又获拘役四个月刑罚时,霞浦男子黄某某懊悔不已。
原来,去年9月6日凌晨1时许,黄某某应朋友邀请,来到霞浦三沙镇某KTV包厢内唱歌。席间,众人把酒言欢,气氛很是热烈。
“来,你给我去拿点酒来!”在KTV包厢里,已喝醉的男子郑某某召唤黄某某给自己拿酒。“要喝酒,你自己去拿!”黄某某见郑某某酒后语气蛮横,一口拒绝给郑某某拿酒。为此,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后在众人劝说下,才被劝开。
有道是“冤家路窄”,刚被劝开的黄某某和郑某某又在包厢内卫生间过道口相遇,此时,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情急之下,黄某某随手将已喝醉的郑某某一推,郑某某向前倒地,致郑某某右前额裂伤,左上第一颗牙齿、右上第一颗牙齿折冠露髓。事后,经法医鉴定,郑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黄某某积极赔偿郑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法院审理期间,黄某某又赔偿郑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并取得郑某某的谅解。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某因琐事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黄某某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经通知到公安局接受调查,应视为自动投案,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黄某某在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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