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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父辈纠纷引争执 儿辈伤人获徒刑

2015-02-26 11:27 来源:宁德晚报 0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父辈间的矛盾波及下一代容易造成更大的纠纷。男子小春(化名)因父亲与他人产生纠纷,小春为泄愤,不仅与对方的儿子发生争执,还挥拳将对方殴打致伤。近日记者获悉,小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霞浦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2年4月22日中午,此时午饭时间刚过,在霞浦县溪南镇下砚村海边,男子小春的父亲因自家的船绳被另一男子小华父亲的鲍鱼笼压断,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争执中,年轻气盛的小春与小华也加入了父辈之间争吵声中。随着争吵升级,小春便与小华扭打了起来。

  “把我们的船绳压断了,还狡辩!”扭打中,小春“越战越勇”,不仅拳击小华眼部、鼻部等部位,还随手从地上抓起一块大石头击打小华头部,致小华双侧鼻骨骨折、鼻中隔偏曲、头顶部头皮稍红肿等伤。

  事后,感觉不妙的小春将小华送医治疗,并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小春伤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能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决定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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