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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一男子随意丢弃银行卡 竟因不当得利惹上官司

2014-11-03 16:17 来源:宁德晚报 0

  银行储蓄卡不用了本应该及时注销并销毁,一男子却随意丢弃路边,结果被人捡到,阴差阳错之下,被他人误存了4万元。因密码错误无法取出,存款人将丢卡男子以不当得利告上法庭。近日,周宁法院审结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原来,在江苏省洪泽县经商的张某,将其一张储蓄卡丢弃于路边,被李某6岁的儿子捡到后当作玩具。李某以为是自己的银行储蓄卡,把它和自己的其他银行储蓄卡混在一起塞到自己的钱包里。

  2014年7月18日,李某到银行存款时,顺手将这张储蓄卡从钱包里抽出,按照该卡注明的卡号填写了存款单据后存入4万元。5天后,李某想要用钱时却因所输入的密码不对无法提取钱款,才意识到自己之前存款存错了,李某随即向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该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冻结了上述储蓄卡账户内的4万元资金。事后经了解,张某现已出国无法及时回来办理转还手续。于是,李某便向张某住所地的周宁县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承办法官了解事件经过后,便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张某和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但由于被告张某丢弃储蓄卡后便出国了,无法及时拨付款项返还原告。原告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仍然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及时将错误存入被告储蓄卡中的4万元钱款要回。目前,被告张某今已完全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市民:储蓄卡不再使用时切不可随便丢弃。应当及时注销,这样不仅有利于银行管理客户的账户,也免得让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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