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8月份将实施生育保险新规 单位要为职工办生育险
2014-07-28 17:12 来源: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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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可领98天生育津贴
据了解,根据我市现行的规定,女职工顺产可领取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意见》中对生育津贴的领取也有了新的规定。现在顺产可领取98天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此外,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生育津贴的计算,是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意见》明确,职工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应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不过,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并发症治疗纳入基金支付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还有一点最大的不同,便是明确规定分娩住院期间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治疗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在此前并无明确规定。
据了解,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指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胎儿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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