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无形资产”有价 有形之手护航
宁德以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无形资产”有价 有形之手护航
宁德某高新技术企业生产一线,机械臂精准舞动。“多亏了检察机关的介入,不仅帮我们挽回了近90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保住了我们的核心技术。现在生产线运行平稳,新产品的研发进度一点都没落下。”6月2日,福鼎市检察院致电回访企业,企业相关负责人言语中满是感激。
就在几个月前,这家企业还存在着核心技术可能外泄的隐忧。今年3月,随着福鼎市检察院对曹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司的担忧终于得到缓解。
这仅仅是宁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深耕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当地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2025年,企业内部风控系统发出预警,大数据排查显示公司服务器存在异常访问记录。经排查,矛头指向了即将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曹某。经查,曹某为增加跳槽“筹码”,于2024年12月利用公司配置的笔记本电脑,绕过安全系统,非法访问公司服务器。曹某通过“拍照”这种看似原始却极具隐蔽性的方式,非法复制了该企业涉密的电气原理图及部分功能运行逻辑图。
这并非简单的违规行为。一方面,涉案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需权威定性。检察机关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进行鉴定,从法律与技术双重维度确认了这些信息在被窃取时“不为公众所知悉”,夯实了案件定性基础。另一方面,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损失评估有着严苛的资质门槛,由于当地缺乏具备此类评估资质的机构,检察机关多次奔赴外省,聘请具备资质的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跨区协作,最终评估出曹某的行为直接造成该公司损失近90万元,为后续依法定罪量刑提供依据。
正当曹某犹豫是否投案时,检察机关与企业常态化联动普法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宁德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件:如饶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140余万元)、龙某某等4人及两单位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1300余万元)等。“我们把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法律后果都讲给企业的高管和技术骨干听。”福鼎市检察院检察官朱婷婷说道。
曹某想到,这些“技术大拿”看似天衣无缝的违法行为最终都难逃法网,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选择了坦白。
2025年7月28日,曹某主动赔偿企业100万元并取得谅解;次日,他选择投案自首。
这起案件的办结,背后折射出的是宁德市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难点的精准“拆弹”。“不同于一般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难度高,细节复杂。每办理一个案件,检察官就要自学好一整套全新的相关知识。”宁德市检察院检察官蒋祾铖介绍。
近年来,新能源技术日新月异,办案人员需花费大量时间学习相关技术知识,与鉴定机构反复沟通,可能案子办完,技术过时,企业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对此,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锁定关键证据方向,大幅压缩办案周期,确保司法效率跟得上技术更新的速度。
商业秘密是“无形资产”,技术泄露后,竞争对手可能推出类似产品,导致企业产品销量下降,但这部分损失很难精确计算。于是,宁德检察机关转变思路,依法将“研发成本损失”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依据之一。曹某案中,正是通过评估被窃取技术图纸背后的研发投入,确定了近90万元的损失金额,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罪责刑相适应。
此外,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二次泄露,往往选择性地提供证据,取证非常困难。对此,宁德市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对电子数据的固定和保全,引导侦查机关第一时间封存电脑、服务器等载体,防止证据灭失。
据了解,2024年至今,宁德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共提起公诉知识产权案件22件44人。累计获得省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10项,1人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有力护航当地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福建日报记者 庄然 通讯员 龚丽雯 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