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关于加强宁德市家校社协同育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宁德市家校社协同育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校指导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社会育人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意见》在工作重点方面,围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机制,细化了21条政策举措,并明确各项举措责任单位。
聚焦学校主导,夯实育人主阵地。重点要落实“减负提质”硬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深化研学实践育人,将研学实践纳入教学计划,打造“行走的课堂”;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建强家庭教育队伍,遴选市、县、校三级专家库,组建覆盖家长、教师、干部群众、“五老”人员的万人志愿者队伍,3年内实现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全员轮训;强化心理健康护航,配齐专职心理教师,建立“筛查—干预—治疗”三级预警机制,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
突出家庭尽责,筑牢育人基础关。重点指导家长落实科学育儿要求,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自觉参与“五个一”成长行动,每学期阅读1本家庭教育书籍、听1次讲座、参加1次家校活动、参观1个文化场馆、体验1次社会实践;提升数字化学习能力,善于利用网络平台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市里将依托宁德开放大学建设“家长网络总校”,开发0-18岁分龄课程体系,家长可以参与免费学习。
凝聚社会合力,构建育人共同体。重点要推动资源共享,为家庭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和实践平台;深化优生优育服务,拓宽家庭教育指导覆盖孕产期、婴幼儿成长全过程;关爱特殊群体,保障贫困、留守残疾、重病等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需求;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良好氛围。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依托宁德开放大学成立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做合格的现代父母”主题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家庭教育讲座1.2万余场,惠及家长183万余人次,“宁德模式”成功入选教育部典型案例和创新实践项目。市妇联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古田县、屏南县先行先试,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基层实践经验,为全市协同育人工作提供鲜活范例。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新阶段。(闽东日报记者 陈祎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