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无证行医不悔改 非法行医被判刑
福建法治报 2021-03-10 19:15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0日讯 无证医师非法行医,受到两次处罚仍不悔改。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非法行医的刑事案件,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06年,林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租赁宁德市蕉城区某民房一楼店面开设诊所。因非法行医,林某分别于2006年5月、2008年4月被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两次行政处罚。之后,林某仍屡教不改,继续经营诊所,至2020年8月13日再次被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查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仍再次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吴灿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