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刚刚开出首张“不戴口罩”罚单
闽东日报 2021-02-03 10:09
2月1日,《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施行,它规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否则将面临处罚。
2月2日18时,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店开出了首张“不戴口罩”罚单。记者获悉,这也是宁德市首张“不戴口罩”罚单。
据介绍,2月1日,《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施行首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组成31个检查小组,开展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专项检查,对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告知经营户,若不整改到位将对其进行处罚。
2月2日下午,执法人员对被责令整改的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于下午6时,在桐城辖区内,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根据新规规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根据《规定》精神,当场开出《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以来,福鼎市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宁德市的首张罚单。
目前,此次“回头看”检查还在继续开展中,截至2日晚上7时,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对辖区内餐饮经营户开出18张“不戴口罩”罚单。(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林珺 通讯员 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