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企业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罚了

闽东日报   2020-12-01 10:15

  各用工单位注意啦!近日,福鼎一企业因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信息,企业管理人员被罚400元,企业被罚2500元。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复杂区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期以来,福鼎市公安局硖门派出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一标三实”采集工作,深入辖区企业、出租房屋、旅馆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流动人口登记工作。

  访查中,硖门派出所民警发现青屿头村一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情况。经核实,民警发现该企业未如实登记两名员工的个人信息,且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按规定改正登记。对于企业管理人员李某和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对该企业处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福鼎警方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企业员工到达企业时,应当在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七日内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并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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