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将开展“双百项目”百日攻坚征交地“清零行动”

闽东日报   2020-09-14 09:11

  所有在建滞后项目9月底前、预备开工项目11月底前完成征迁交地工作; 

  每个具体项目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双百项目”清单明确的时间完成征迁交地工作,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双百项目”百日攻坚征交地“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上述目标,以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征地难、交地难的问题,为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提供坚实用地保障。

  根据方案,我市将在市委、市政府成立宁德市“双百项目”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安征迁推进组的基础上,建立“双百项目”安征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各地推进攻坚项目安征迁任务,确保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建立市直部门挂钩县(市、区)督促指导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中级法院配合,挂钩市本级、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计84个项目);市住建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挂钩寿宁、柘荣、霞浦、福鼎(合计34个项目),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检察院配合,挂钩古田、屏南、周宁、福安(合计17个项目),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安征迁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周五之前,各县(市、区)及时将工作台账最新进展报送各对应挂钩市直单位,由挂钩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形成初步意见,汇总至市自然资源局后,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双百项目”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组作为年度考核、一线考核干部的依据。 

  此外,我市还将实行交账销号制度,完成安征迁工作的项目,由挂钩市直部门核实后,予以交账销号。 

  方案明确要求,依法征迁。坚持把公开、公正、透明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征迁工作的全过程,及时将征迁方案、征迁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建筑、土地面积的测量、评估等信息按要求做好公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严格按照地方党委、政府明确的政策标准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有“人情标准”。 

和谐征迁。安征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把项目建设征迁工作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好失地农民安置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考虑安征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社会治安事件、群众集体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出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迅速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纠纷解决在当地。 

高效征迁。学习“上汽经验”,建立成建制包干工作机制,由全县(市、区)范围内的乡镇、部门一对一地对具体项目用地安征迁工作进行包干,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形成合力,进行攻坚突破。同时对于重点线性工程,要专门成立安征迁指挥部,抽调经验丰富的干部专职开展安征迁工作。 

  连片、一次性征迁。树立安征迁工作“100-1=0”的理念,按照“项目可以分期实施,安征迁必须一步到位”的要求,一次性做好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青苗理赔、地面清表、围墙建设等工作,确保项目用地及时交地、无障碍施工。(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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