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3.16%

福建日报   2020-04-09 09:10

  近日,记者获悉,去年宁德市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由5920元提高到6936元,城乡特困供养年平均标准由11076元提高到19836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由7.11%提高到63.16%,增长率位列全省第一。

  今年,宁德市将大力推进民生兜底力度再升级,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蕉城、福鼎、福安提高到7920元,其余6县提高到7152元;持续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2020年底前集中供养率继续大幅提升;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救助帮扶机制,在霞浦县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试点;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实现应养尽养。(记者 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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