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快“电动宁德”建设

闽东日报   2020-02-21 09:54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快“电动宁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目标任务为主要围绕2020年宁德市基本实现“电动宁德”的目标节点,分别从电动城区、电动社区、电动景区、电动厂区、电动港区、电动校区等重点区域实现电动化提出具体目标任务,营造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良好生态,全力将宁德打造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样板城市。

  据了解,近年来,宁德市锂电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支撑宁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产业。为加快相关产业发展,着力打造锂电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两大千亿产业集群,市委、市政府提出“电动宁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从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角,更加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用车环境氛围,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按照《实施意见》,“电动宁德”打造包括电动城区、电动社区、电动景区、电动厂区、电动港区、电动校区以及其他领域七个方面。全方位的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分时租赁车、执法执勤用车、A级旅游景区新能源汽车、港口作业区的用车、教育系统用车以及全市环卫用车、邮政行业用车、自动档教学用车和自动挡考试用车等方面的电动化。同时还包括相关区域充点设施的建设。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如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区域示范带动,支持车辆便利停车,争取高速通行优惠,给予用电报装优惠,加快相关应用开发等。将有效落实“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2小时内免费停放新能源汽车”,为私人住宅车位充电桩装表给予安装工料费优惠等政策。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保障措施,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制度、营造良好氛围等三方面促进“电动宁德”建设工作。提出要加强“电动宁德”建设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或措施办法,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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