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不用再提供材料复印件

闽东日报   2019-12-02 10:30

  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精简业务办理材料,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12月1日起,取消提取业务办理材料复印件。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供办理材料复印件,仅需提供办理材料原件。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影像采集留存电子档案,并确保电子档案资料完整、影像清晰。同时,简化提取业务办理要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仅提取本人公积金的,取消提供配偶身份证件。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喜报!2025年福建省GDP破6万亿元
  • 福建GDP突破6万亿元
  • ​十一届福建省委第七轮巡视完成反馈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