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7月3日前申请

闽东日报   2019-07-02 14:59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已启动。7月3日前,获奖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参加2019年3月23日至24日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录取时,考生按报考招生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报考同一招生类别(共20个类别)的获奖考生按国赛一等奖(金奖)、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依次排序(按获奖等次排序,不分获奖项目);获奖等次相同时,按3月份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招生类别中的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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