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布2019年市重点排污单位76家
闽东日报 2019-04-19 09:51
4月1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宁德市公布2019年市重点排污单位76家,其中水重点排污单位26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10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33家。
据了解,此举旨在为规范和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高环境监管效能。按照规定,重点排污单位要开展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加强监管,组织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排污环节、排放口和污染物种类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记者 张文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