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会有什么危害 滥用远光灯须负法律责任

宁德晚报   2019-01-02 09:16

  两车交会,对向司机仍开启远光灯,这让林某甲在切换回远光灯时才发现车头的行人,但一切都已太晚,造成惨剧的发生。2018年12月25日,霞浦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甲。

  日前,霞浦县检察院受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呈现在案卷中的是冰冷而血淋淋的数字:2死2伤。2018年12月11日凌晨6时许,天将亮未亮时,林某甲(男,30岁,霞浦人)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疏港公路,由霞浦县盐田乡往溪南镇方向行驶,途经溪南镇老加头路段时,遇对向来车(皮卡车),林某甲虽及时切换至近光灯以提示对向司机,但对向司机不予理睬,仍开启远光灯。两车交会后,林某甲切换回远光灯时,才发现车头前约三米处有行人,紧接着惨剧发生了。早起赶往海边劳作的溪南镇老加头村村民一行6人,4人被撞,其中2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甲负主要责任;对向司机在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影响到林某甲的驾驶,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应负次要责任。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不仅要做到安全驾驶,更要做到文明驾驶,只图自己方便,不顾他人安危,滥用远光灯不再是道德问题,酿成车祸同样也要负法律责任。(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郑琳鋆  陈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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