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一商家涉反不正当竞争被查 罚款14000元

闽东日报   2018-06-11 16:26

  日前,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盛宇”品牌,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执法案件,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4000元。据悉,该案系寿宁县自2018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查办的首起反不正当执法案件。

  今年4月16日,执法人员根据盛宇家纺厂家举报,依法对寿宁县鳌阳镇盛宇家纺直销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实际经营者为舒某,现场没有发现“盛宇”品牌的家纺产品,但该店一直使用“盛宇”的字样,打着“盛宇”的招牌对外宣传和经营。

  据悉,盛宇家纺专卖店原在寿宁县鳌阳镇工业路8号经营,原店主改行不再经营。舒某于2018年4月8日开始租用此店面经营梦黛绮家纺产品,利用“盛宇家纺”在寿宁当地的影响力,故意延用原先店面的店招、装修风格开展经营活动。整个店堂内随处可见“SHENGYU 盛宇”字样,大门口和店堂内还悬挂着包含“SHENGYU 盛宇,不干了”等字眼的店招广告。执法人员介绍说:“该商家的行为足以让人误认为经营销售的产品是‘盛宇家纺’或与‘盛宇家纺’存在特定联系”。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发现商家在搞促销、价格畸低时,务必提高警惕,多上网查询,鉴别商品是否是正宗,以免落入商家圈套。一旦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有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雷兰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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