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有哪些条件

闽东日报   2018-05-21 11:23

  5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相关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扶持资金。

  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已上网申报2018年省级资助的2013-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继续申报市级项目资助。已获得省级创业资助的申报人,同时具备申报人须是201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在宁创业的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已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等条件。

  工作人员提醒,已获得市级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和资助资格。(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吕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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