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开启 条件一览
闽东日报 2018-03-14 12:04
3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福建省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申报时间为3月12日至4月20日。
市人社局就业科工作人员介绍,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需要注意的是,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或其他省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申报结束后,将会依次通过资格审核、项目评审等环节,今年8月30日之前将会完成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高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