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商部门:网络定向监测发现问题14个

闽东日报   2018-03-09 10:45

  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宁德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前两月开展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集中定向监测工作中,发现问题样本14个。

  记者了解到,此次定向监测旨在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的网购秩序,对网络市场中的刷单、商标侵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行为予以打击,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全市辖区内网络市场经营者在天猫、京东、淘宝平台上参与促销活动中发布的信息,以及在省内或省外在线旅游平台上发布的旅游线路、产品或促销活动等页面信息。重点对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旅游产品等节日期间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测。

  在发现的问题样本中,网店登载的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信息样本占比最多,占发现问题信息样本总数的近43%。例如福鼎某贸易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福鼎市,而其在京东商城的公示信息上显示的公司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

  其次为宣传中含有绝对化用语或较明显虚假内容的问题,占发现问题信息样本总数近36%,如宁德某刀剪旗舰店在页面描述中宣称公司为福建省最大的刀剪五金企业,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宁德某按摩仪旗舰店在宣传页面利用代言人宣传功效,由于该按摩仪属于医疗器械,该店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医疗、药品、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此外,商家自行声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占发现问题信息样本总数21%。

  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工商部门予以行政指导8起,责令整改5起,立案查处案件1起。(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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