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村民养女“黑户”十三载 民警助圆落户上学梦

闽东日报   2018-01-09 11:50

  近日,屏南县岭下乡上楼村村民刘大明(化名)专程携家人来到屏南公安局岭下派出所向民警致谢。原来,刘大明的养女刘芳(化名)一直是“黑户”导致无法上学,一个月以来,在当地户籍民警的帮助下,刘芳圆了落户梦。

  据了解,2004年11月,刘大明经人介绍与外省女子卢某相识,当时卢某已有身孕,但刘大明还是将她带回家,2005年5月,卢某生下一名女婴取名刘芳。2011年11月,卢某抛下女儿离家出走,至今毫无音讯,刘大明将刘芳当作亲生女儿抚养。由于女儿当时在家中出生,没有出生证,女儿落户的问题一直没解决。女儿到了入学的年龄,刘大明让她在村小学跟班学习。孩子聪明懂事,在校成绩和表现优秀。去年暑假时,女儿的班主任联系到刘大明,劝他尽快为孩子落户,否则孩子无法取得在校学籍,影响以后的升学和就业。

  女儿落户问题让刘大明甚是发愁。一个月前,刘大明来到岭下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户籍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开展落户调查。一方面,民警将采集到的刘芳DNA血样交由业务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以排除被拐卖儿童的身份;另一方面,户籍民警对刘大明本人、家属以及周围邻居开展走访调查,核查其所述是否属实。民警在多方努力下收集了相关证明材料,顺利为刘芳落户。(黄一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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