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水费调整:市区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宁德网 2017-12-14 11:54
宁德市物价局近日出台政策,规定自2018年1月起,宁德市中心城区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促进节约用水。
据悉,非居民用水指的是工业、行政单位、经营服务业用水。根据《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内的水量按其用水类别基础水价计价;用水量超定额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5%;用水量超定额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30%;用水量超定额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50%;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部分,加价100%。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记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