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烟花爆竹9大地点区域绝对禁止燃放 现有意见可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及常设的零售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于这些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规定,你有什么想法?
近日,《宁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送审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网络征集,通过登录“中国宁德”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www.ningde.gov.cn)提交建议,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zfwgzx@126.com。
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
燃放烟花爆竹,可不是随时想放就能放。
《规定》(送审稿)提出,本市行政区域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制度。本市的中心城区(含蕉城区蕉北街道、蕉南街道、城南镇、金涵乡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的所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限制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2时,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不限时。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限制燃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此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祀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燃放。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及常设的零售点。宁德市中心城区限制燃放区域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合理确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临时销售点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不得销售。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燃放。
9大地点区域任何时段禁止燃放
《规定》(送审稿)中还明确了九大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具体为下列地点和区域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地下管网、公共绿地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在公共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可获奖励
《规定》(送审稿)还提出,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顾客提供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燃放安全提醒和相关防范工作;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宴席服务的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宴席活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毁坏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公共绿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