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重建房子 每户至少补助3万

宁德网   2017-11-17 10:58

  2018年底前,宁德市将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符合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可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值得一提的是,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可享受多项补助政策,其中就地重建每户补助不少于3万元。

  实行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必要条件。当前,宁德市还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没保障,又不符合搬迁扶贫政策准入条件,为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近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民宗局、市残联制定《宁德市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实施方案》,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前,通过旧房修缮、原址重建等改善改造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实现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根据方案,实施对象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部分,据各县(市、区)的调查摸底全市有1841户5775人。其中,蕉城272户853人、古田135户422人、屏南115户400人、周宁125户445人、寿宁41户129人、福安178户663人、柘荣60户213人、福鼎121户347人、霞浦794户2303人。

  据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可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专项补助政策和特定对象叠加补助政策。

  方案明确,补助标准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住建部门确定标准补助;专项补助标准,就地重建每户补助不少于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户补助资金1.2万元,县级每户补助不少于1.8万元。原房修缮每户补助平均不少于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户补助资金0.4万元,县级每户补助不少于0.6万元。

  此外,特定对象叠加补助标准:属于残疾对象的,每户补助1万元;属于少数民族对象的,每户补助1万元。贫困户住房安全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造福工程补助政策。修缮补助每户不高于住房安全修缮成本,结余资金由县(市、区)统筹用于特困对象新建住房的追加补助。(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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