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生源不足经批准最高可降40分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高招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将于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填报。拟填报该批次志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根据安排,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该校的1个专业。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在降分录取政策方面,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可适当降分录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此外,省内高职院校14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14个专业为: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记者 孙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