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率 工程规划审批时限为21个工作日

大宁网   2017-08-01 09:57

  近日,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印发《宁德市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并联审批工程规划审批阶段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建立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并联审批工程规划审批阶段工作机制,明确工程规划审批阶段各审批部门职责,加大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通过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促进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细则》中明确的工作机制包括,一口受理:在工程规划审批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全过程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各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启动审查,及时将审查、审批环节结论上传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平台。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按照各自审批承诺时限办结事项,及时将审批文件(证书)上传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并及时抄告综合窗口。

  《细则》明确,工程规划审批阶段审批时限为2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无误的,各部门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实行并联审批。其中,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和设计方案审查并联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审批,时限为1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补齐、补正,审批部门,组织评审,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及其他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研究审定的工作所需时间不计入本阶段审批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施工图设计和图审所需时间不计入本阶段审批时限。并联审批阶段审批事项需市、区联动办理的,审批时限增加2个工作日,阶段时限相应延长。(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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